问: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对我省人口形势带来哪些影响?
答: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累计少生2600多万人,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这为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落地”单独两孩政策省份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我省情况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造成人口失控和过大的出生增量,也不会影响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问: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哪些对象?
答: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问:对于跨省流动人口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作了哪些规定?
答: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根据我省现行生育政策规定,夫妇双方为我省户籍的,由我省受理再生育申请;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由我省受理再生育申请。如果双方户籍都不是我省的,不适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
问:想生两孩的单独夫妇,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答: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本(户籍证明)、夫妻双方生育情况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及夫妻双方二寸合照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问: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怎么办?
答:2014年1月17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孩的,认定为违法生育;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目前已怀孕第二孩的夫妇需抓紧办理再生育审批;2014年7月1日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未经审批生育第二孩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