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环保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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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0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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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潜溪江沿线烧烤活动的通告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休闲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潜溪江沿线烧烤、野炊人数激增,垃圾、污水、油烟等严重影响潜溪江环境。为进一步提升潜溪江生态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潜溪江沿线烧烤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旅游局将在潜溪江沿线规划固定烧烤区域,并配套相应环卫设施;规划烧烤区域外的现有固定烧烤摊必须于5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将予以强制拆除。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潜溪江沿线烧烤规划区域外烧烤或经营烧烤。

  3.在规划烧烤区域进行烧烤活动时,严禁乱倒餐饮垃圾、污水、废料等污染物。

  4.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告别陋习,提倡绿色、健康、文明的休闲活动。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由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县旅游局等部门严肃处理;对于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新昌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新昌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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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我问你答”——环保局
关于规范潜溪江沿线烧烤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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