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县范围内,凡2012年4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和评定的年度界限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书面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落实情况。审查采用纸质资料上报或者电子表格上报两种方式进行,纸质资料可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填写,电子表格可登录QQ群(272649969)“文件”中下载填写并发至电子邮箱xc8622747@163.com。
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措施。凡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书面审查数据的单位,一律不作为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认真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对书面审查中存在问题的和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通讯员 徐益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