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有线数字电视用户:
根据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价〔2014〕175号《关于我县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之文件精神,我县有线数字电视2014年8月1日起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收费,现通告如下:
一、我县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1.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终端计收。原标准为每月每户14元的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调整为20元/终端/月,原标准为每月每户12元的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调整为18元/终端/月,第2、3终端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第4终端按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收取,第5、6终端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以此类推。从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统一按20元/终端/月执行。
2.非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每个接收终端不超过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标准,由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38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落实低收入群体及社会福利机构等的减免政策。
三、自2014年8月1日起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按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收费。
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