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日期
新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在县府大院四号楼三楼4301会议室举行。
二、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昌县2014年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报告;
2.审议县政府关于新昌县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昌县2013年度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度县级财政决算;
4.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其他事项。
三、旁听人数
旁听新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公民为6名。其中澄潭镇、城南乡、东茗乡、双彩乡、新林乡、巧英乡各安排一名。
四、旁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户籍在澄潭镇、城南乡、东茗乡、双彩乡、新林乡、巧英乡或者在上述乡镇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新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五、申请程序
凡参加旁听新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公民,应当于会议举行三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到澄潭镇、城南乡、东茗乡、双彩乡、新林乡、巧英乡的人大主席团申请旁听;也可以由上述乡镇人大主席团推荐公民旁听。申请旁听、推荐旁听名单由上述乡镇人大主席团初定后,报县人大会常委会办公室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上报的名单中确定参加本次会议的旁听公民。
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