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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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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 出现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执行办法》规定,已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如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的,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以上的及由于项目许可权限变更需要变更许可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发改窗口提交重新办理变更的手续。

  (通讯员 吕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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