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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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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窗口做好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推进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兽医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保障乡村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窗口于近日开展乡村兽医登记工作。

  为使乡村兽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农业窗口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农业窗口仔细摸清现状,全面摸清现有从业兽医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宣传发动,利用广播、报纸、农民信箱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迅速审核发证,对全县符合乡村兽医登记条件的首批22名乡村兽医,已于8月上旬发放《乡村兽医登记证》,今后将继续做好乡村兽医登记工作。

  通过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将进一步规范我县乡村兽医动物诊疗行为,打击非法诊疗活动,提高乡村兽医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动物防疫综合能力。     (通讯员 陈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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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窗口做好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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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昌专刊04农业窗口做好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 2014-08-27 2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