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24:00时至次日晨7:30时段,南坑西路(江滨路至鼓山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包括停车泊位)。
2.南坑西路(江滨路至鼓山路段)在24:00时至次日晨7:30时段,运送农副产品的货运车辆凭特许通行证驶入后,必须即停即卸即走,卸完农副产品后车辆立即驶离,不得停留。
3.南坑西路(江滨路至人民路段)、南坑东路(江滨路至人民路段)将适时推出停车收费管理。
4.市场周边其他道路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停车泊位除外)。
5.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拍照抄告或拖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11月3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新昌县公安局
新昌县城管执法局
新昌县市场监督局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