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新昌风景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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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5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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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告
  浙江绿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由新昌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并指定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15年1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东路38号金立大厦4单元3楼;邮编:312500;电话:0575-86385999)。逾期未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浙江绿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5年2月11日9时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大法庭(裙楼305)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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