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新林司法所召开四季度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会。会上,该司法所总结了四季度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总体情况,并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受到警告处分的三名矫正人员进行了通报,要求矫正人员引以为戒,在服刑期间能够明确身份,提高服刑意识,严格遵守日常报到、外出请假、信息化核查等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该所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宪法知识学习。
(通讯员石伟东)
梅渚司法所
为加强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矫正工作质量,梅渚司法所于12月8日对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第四季度集中教育活动。活动中,该所向矫正人员重点强调了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中的各项规定,明确奖惩措施、请销假制度、日常报告制度等,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怎么做、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通讯员梁晓星)
双彩司法所
12月11日,双彩司法所开展第四季度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该司法所负责人首先通报了前两个月的月度考核情况,同时,就十月份以来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重点强调了定位手机管理规定,要求矫正人员严格遵守,对违反信息化管理的,将予以更严肃处理。集中教育后,该所还组织矫正人员到新市场村进行义务劳动,扫除街道垃圾。
(通讯员万淮北)儒岙司法所
12月11日,儒岙司法所组织4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儒岙派出所干警进行了现场点名和训诫谈话。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教育讲话,重点强调了日常管理制度和年底节假日注意事项。要求全体矫正人员能明确自己的身份,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集中教育后,还组织矫正人员到集镇周边卫生打扫,清理垃圾。
(通讯员蒋建校)
羽林司法所
12月12日,羽林司法所开展了第四季度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该所通报了第四季度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情况及日后要注意的事项。通过播放普法音像视频资料《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务》(实务篇),社区矫正人员对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等有了充分的认识。学习完毕后,该所组织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社区服务,还赠送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制宣传画,督促遵守国家法律,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通讯员张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