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各所(处)主任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汇报交流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全县法律服务工作,通报了前阶段开展的律师行业社会化评议结果,指出了评议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法律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7家,律师49名,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名,县公证处共有工作人员7名。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44件,其中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9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953件,经济诉讼案件186件,行政诉讼案件25件,办理非诉法律事务89件,办案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7%,律师业务总收入达1500.8万余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684件,办案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1%,业务总收入达148.7万余元。此外,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阳光文化进礼堂”送法下乡、公益接访、随领导下访和信访评议会等活动。不少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县“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开设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截至11月底,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741件,其中国内经济案件211件,民事案件890件,涉外、港、澳、台640件。同时,县公证处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鼓山公园改造等全县中心工作,其中参与服务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工作的证据保全41件,负责招投标现场监督8件,参与服务控违拆违工作拆除现场保全5件,参与涉及“五水共治”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现场公证23件,涉及金额达79320万元。
会上,该局党组书记朱亚兴为与会人员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朱亚兴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概况,分析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决定中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论述作了重点解读。
会议对法律服务队伍提出了五点要求。要确保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发挥积极作用;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要拓展提升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生态建设法律服务业务、服务外向型经济法律服务业务、“三农”法律服务业务、金融财税保险领域的法律业务和信息网络领域法律服务业务;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作贡献,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注重矛盾纠纷的调解;要在规范提升中狠下功夫,要加强人员、业务的规范管理,严格业务监督,形成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要在作风建设上常抓不懈,极力摒除自由主义下的散漫之风、关系主义下的庸俗之风、拜金主义下的逐利之风和享乐主义下的奢靡之风。 (通讯员 谢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