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既是全省科技创新大县,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典范。近年来,我县着力构建“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打击为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好“警种联动、部门联勤、政法联手、跨域联侦”的组合拳,切实整合各方力量,严打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时3年投入130万元研发出的电动升降桌产品上市后,马上就有一企业伙同该公司一技术人员,以非法手段盗用其图纸、工艺、软件等关键技术生产销售同类产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并对涉案证据进行查封,案件迅速侦破,为企业挽回了上千万元损失。通过扎实举措,由此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的核心利益和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有力地助推了全县的经济发展。
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除了部门重视外,还与企业加强自我防范密不可分。新昌制药厂的辅酶Q10工艺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为不构成侵权,从而成为首家应诉美国“337调查”获胜的浙江药企。“建立预警、未雨绸缪、主动应对,是我们取胜的重要保障。”新昌制药厂知识产权部经理劳学军感谢县“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对外贸易预警点”提供的信息支撑。而这一预警点,正是我县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做实涉外专利预警的体现。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拥有维生素领域专利81件,其中发明专利75件。在创新驱动发展带来效益的同时,该公司也深深感受到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性,成立了公司知识产权部,目前该公司已建立了多达34项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制度,涵盖了核心业务领域,确保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