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因: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事件主要原因。
事件性质:此次踩踏事件定性为一起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事件处理:踩踏事件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其中,建议给予周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给予彭崧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事件反思:此次事件也给安全生产管理敲响警钟。县安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细节。一是全社会都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学习其他相关单位在事故发生时化险为夷的本领。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良好秩序的前提。四是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的应急联动机制。五是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各门功课。
(通讯员郑沣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