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新规细化 彰显法治人本
【回顾】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细化如何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还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此外,《规定》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并对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衔接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行政审判程序等问题作了规范。
2.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打击制售假药有法可依
【回顾】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虽然只有17条,但对实践中易发、多发,且危害性严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予以总结,重点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七种情形。此外,该《解释》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设置入罪门槛,并首次明确了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知假买假的行为也视为销售,同时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则不认为是犯罪,而明知是假药却提供广告宣传的,要承担相应的刑责。
3.虚拟空间的法治保障 明确网民权益保护范围
【回顾】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规定》共19个条文,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保护、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方面的内容。《规定》明确,法院认定转载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将依据三个因素:一是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二是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三是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有媒体评论指出,《规定》是在严格依照侵权责任法,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考虑互联网技术的特点、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前提下,为民事主体权益保护提供的有力司法手段。
4.减刑假释新规出台 舆论聚焦阳光司法
【回顾】近年来,媒体曝光多起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涉嫌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腐败个案,如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规减刑后外逃等,引发舆论哗然。1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严格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二、明确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合议庭成员可以包括人民陪审员;三、明确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全面考量罪犯执行期间表现、犯罪具体情节、再犯罪危险性等情况;四、进一步明确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五、明确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参与人员、场所和程序等事项;六、针对目前减刑、假释案件书面审理时实质审查不够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七、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八、明确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转自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