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代码:__________
你单位已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资格,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自愿选派人员参加免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或税控盘、报税盘(你单位可根据需要购买报税盘),须凭此使用告知书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金税盘每个490元,税控盘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33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金税盘/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请你单位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签署《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对技术服务单位存在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行为的,您单位可向国税机关或工商物价管理部门投诉。
主管国税机关受理投诉电话: 86939058
省级国税机关受理投诉电话: 12366
浙江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4007008890转9
杭州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0571-85212366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纳税人留存,第三联交纳税人转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