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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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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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一、请纳税人妥善保管好该份报纸;

  二、请纳税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升级纳税人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通知书》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请纳税人在前来县国税局办理税控设备升级前,对所有主、分机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全部作废,对已开具未报税和已作废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进行抄税;

  四、发行地点为县国家税务局(鼓山西路398号七星大转盘旁)203办公室;

  五、具体发行时间由县国家税务局根据计划安排另行通知,请纳税人留意税企邮箱和短信通知;

  六、收到通知的纳税人请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开票主机(电脑)办理升级工作;

  七、如有疑问,可致电86939058(税收政策咨询)86939096、86939118(税务联系员)86939188(纳税服务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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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宣传问答
增值税发票系统税控设备变更发行通知书
注 意 事 项
今日新昌专刊04注 意 事 项 2015-04-08 2 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