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法治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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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7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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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山镇依法清理“一户多宅”建筑
  通讯员 陈叶静

  7月3日,回山镇政府村建办、镇土管所等工作人员赴官元村清理“一户多宅”,规范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镇已拆除老宅22户,共计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在促进农村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的同时,也在维护土地管理法律的权威、顺利推进“三改一拆”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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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山镇依法清理“一户多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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