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综合
3上一期   下一期4  
 
标题导航
 
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县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近期,针对城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的,处以警告和罚款。交警部门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出行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安装遮阳伞,不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确保安全。    (通讯员 吴钢 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快讯
   第03版:民生
   第04版:综合
   第05版:汽车资讯
   第06版:新昌警方
   第07版:中国电信
   第08版:专刊
在抗日烽火中走上革命征途
“4+”勤务模式让警力跟着警情走
我县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今日新昌综合04我县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2015-08-12 2 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