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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彪讲话 我县代表团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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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4日 星期一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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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
陈金彪讲话 我县代表团代表出席
  新昌新闻网记者 胡夏锋

  9月10日至11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市文化中心举行,我县代表团代表出席。市领导吴晓东、施淑汝、冯建荣,滨海新城党工委书记陈国阳,县委书记楼建明,县委副书记、县长邵全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随团参加活动。

  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设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说明;表决通过关于设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决通过大会总监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宏伟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委书记陈金彪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他指出,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部署,对照新《立法法》的有关要求,设区的市将被授予地方立法权。这次人代会就是要解决机构、人员等问题,为争取行使地方立法权创造必要条件。各位代表要认真行使权力,严格按程序依法设立专门委员会,选出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要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和指导,扎实推进承接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

  陈金彪强调,要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深化立法研究,健全立法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要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完善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决策程序,支持人大切实担负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鼓励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争当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有效夯实法治绍兴建设的群众基础。

  按照大会议程安排,我县代表团还分别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第三次全体会议,推选正副团长,酝酿有关名单草案、议程草案、办法草案等,审议有关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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