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狠抓监管,全面加强校车、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构建“平安校园”,保障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切实构筑校车交通安全“绿色屏障”。行动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925人次,对辖区内3辆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检查,期间共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总里程23公里,排查隐患点段9处,设立检查点48处,设立护学岗96处。
根据上级要求,大队会同教育行政、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排查驾驶人驾驶资质、违法记分及责任事故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严格处理,责令学校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时,大队要求民警深入各学校,及时与涉校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提醒驾驶人牢记交通安全,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大队狠抓源头管理,排查安全隐患。一方面,大队组织辖区警力,深入全县各学校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全面完善校车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由大队车辆管理所对校车进行车辆安全检验,每6个月开展一次校车验审,验审合格校车需向车辆管理所再次申请许可证,对不合格、逾期未审验的校车责令立即停运,禁止上路行驶,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把校车出入安全关。同时,加强对校车行驶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践线性不良隐患路段,及时呈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改造。
大队根据校车重点开行时段、重点通行线路情况,科学布控路面警力,增设护学岗,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对接送车辆进行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道路“黑车”接送行为,对辖区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加强路面通行车辆检查,杜绝不良“黑车”接送学生,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搭载学生,切实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通行秩序。
大队还充分借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传播平台力量,大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在学校门口、广场、重点路段路口等人流聚集的地方摆放宣传展板,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对以往的校车事故的案例进行剖析,教育提醒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行动期间,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教育35次、交通安全课40次、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万余次、发送提示短信3万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