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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信息化“阳光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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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政府采购计划招标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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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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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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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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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有新招
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县公管办积极改进学习方法,今年起集中学习由单纯的听教形式改为轮流讲课,即结合科室职能,由各科室确定学习主题并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学习。图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 (通讯员 石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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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