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财税扶持、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社会事业等改革举措,力争到2017年,初步构建起数量充足、机制完善、作用突出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框架。
《意见》提出,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外,其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引入竞争机制,取消“一业一会”限制;降低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境外非政府组织也将纳入管理范围。要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深化政社分开,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公益慈善类组织。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创新资金扶持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措施,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社会事业。要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实登记管理力量,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进程,加快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