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城区限制活禽交易的范围包括东至东昌路,南至湖滨路、环城南路、人民西路,西至西昌路,北至江滨路。
二、限制活禽交易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包括钟楼农贸市场、东联农贸市场、城北市场)禁止一切活禽交易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取缔市场周边及各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活禽交易行为,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在春节前(2016年2月1日至2月7日)设置自产自销活禽临时交易点,现已确定在新昌金鹏毛巾有限公司(江滨西路50号,鼓山加油站边),请全县各活禽养殖场(自产自销户)自觉入内交易,零售的活禽必须宰杀后方可交付购买者,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禁止从疫情地区调运活禽,严禁未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活禽和禽类制品进入我县辖区,由县农业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严禁司乘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或携带活禽,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新昌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