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男子为满足口腹之欲多次偷鸡摸狗,自以为小偷小摸的行为无伤大雅,最终却落网接受法律的惩戒。
引言:45岁的李某大概永远想不到,自己会因为贪吃而触犯法律的高压线,更想不到会因为态度随意而付出惨痛代价。
“我无聊嘛,想到养猪场里有几只狗,就想弄只来吃吃。”这就是李某偷狗的原因。2013年9月,李某潜入他人的养猪场牵走看门狗,随后用木棒打死,带回家中煮肉吃了“暖暖身子”。狗肉暖了他的胃,却没能填补他的口腹之欲,没过多久,李某又带上两个同伴,潜入同一个养猪场,窃得一只黑狗,同样宰杀煮了吃。除此之外,李某还多次翻过园区的篱笆,抓捕他人饲养的鸡,用石头砸死放养在河边的鸭子,全部都带回家里宰杀填肚。他以为小偷小摸的行为无甚紧要,没想受害人报警案发,只能前往派出所投案,随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取保候审。然而归案的李某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反而以“待在新昌心烦”为由,未向民警报告就随意离开新昌外出打工,多次经传唤不到案,直到日前在嘉兴市某工厂被当地民警抓获。
2016年3月7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本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