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已经进入梅汛期,加上前期降雨多,土壤水分饱和,已经引发了多起地质灾害灾险情。昨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 就进入梅汛期之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县地质灾害防治办指出,要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主责的防治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防灾责任人、各村负责人、监测员各自分工,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的全面检查,增加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景区、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确保巡查到边、防治到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确保防灾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到达防灾一线。
县地质灾害防治办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汛期值班、检查巡查、灾情速报、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制度。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实情况迅速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群众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强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人员到岗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巡查不及时、人员不到位、通讯不畅通等问题。对在各级抽查检查中被发现不到位并通报的,将严肃追究处理,如果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地质灾害伤亡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