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以前办理二手房相比,‘营改增’后真是实实在在减负了!”市民陈先生近日如是说。原来陈先生日前在地税二分局办理了一套二手营业房交易,按现政策实缴税款共计26134.32元,比按原政策计算应缴税款减税1100.14元,减税比例在4%左右。
“营改增”自5月1日全面推开后,一系列税收政策发生了变化,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为二手房交易市场带来的减负效益显而易见。据悉,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原有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到增值税征收过程中,“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红利不断释放,降税减负效果十分明显。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和二月份的房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减税效应叠加后,给纳税人带来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就房屋交易一项,县地税局5月份就实现减税共计113.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