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驾驶警车办案途中偶遇车祸,连忙停车参与救助,本来对于民警来说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有人却不怀好意,将车祸现场拍照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将警察救人歪曲为警车撞人,结果他给自己酿下了苦果,最终因散布谣言被警方行政拘留。
9月27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民警潘晓虎在办案途中,在南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的红绿灯处发现一女子倒在路边,头上流着血,受伤女子旁边还停着一辆出租车,“肯定是发生交通事故了。”虽然自己并不是交警,但遇到群众需要帮助,潘晓虎没有任何犹豫,赶紧停下警车去帮忙。
潘晓虎首先将警车停在车祸现场旁边,以便引导过往车辆绕行。然后他下车询问出租车司机是否报警,是否叫了救护车。得知还没有叫救护车,潘晓虎马上掏出手机拨打了120。然后,他又蹲下来询问受伤女子的情况,安慰她不要乱动,也不要紧张。很快,交警和救护车分别赶到了现场,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也得以顺利解决,潘晓虎也安心地离开了。
但事情并没有完。回到单位后,潘晓虎收到了朋友发来的有人发在微信朋友圈的截图,截图上有他在事故现场打电话的照片,还附上了一段文字:“柴行口红绿灯,浙D0567警,把电瓶车给撞倒来!强得不会被拍照,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明明是救人怎么变成了撞人?潘晓虎的心情一下子跌入低谷。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了该情况,拍照者陈某很快被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询问。
陈某,男,39岁,新昌人。据陈某交待,当天上午8点,他去上班途经柴行口时,看见有人倒在地上,旁边停着一辆警车,于是就武断地认为是警车撞人了,急忙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现场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未经任何调查,便写下了那段没有任何客观依据的文字。很快就有人在他朋友圈下面留言提醒他,让他搞清楚事实再发消息,但陈某却不以为然。
当被民警问“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是什么意思的时候,陈某却说没什么意思,自己就是随手打了几个字。但现在看来,这句话正像是写给了他自己的。最终,陈某因散布谣言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示,如今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面对网络上繁杂的信息,应做到仔细甄别,无法核实信息真伪的,做到不转发、不传谣,如发现有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