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县公证处为一对结婚68年的老夫妻办理了已婚公证,这是我县首个事实婚姻公证。
这对老夫妻在解放前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结婚,至今已有68年了,由于平常生活中也没有使用到结婚证的地方,就一直没有办理,直到最近他们有套房屋需要登记。因为照现行规定,申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方可进行。于是,他们便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两位老人,像他们这样在新中国成立前结婚的夫妻,民政部门无法为其补办结婚证,这可急坏了老人。于是便来到公证处求助,在按照程序提供了基层组织的证明后,县公证处依法受理老人的公证申请,对老人的结婚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已婚公证书,终于解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同时,公证人员也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事实婚姻都可以申请办理事实婚姻公证,只有在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才可以申请办理,而在此之后的则需要先领取结婚证才能申办结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