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租房续租条件如下:
申请保障以家庭为一户提出申请,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为本县非农户籍满三年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本县辖范围;
2.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为低保户或人均年收入低于37636元的家庭;
3.住房条件:3人及3人以下户县域范围内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3人以上户县域范围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无县域范围内房产转让信息;
4.其他条件: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不含残障车、摩托车)。
注意事项:
1.受理期限: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30日
2.受理地点: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保障科
3.联系电话:0575-86335593
新昌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2017年4月5日6版刊登的《公告》排版有误,以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