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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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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优惠贷款助创客
  通讯员 梁旭东

  日前,县人力社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新昌支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新昌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关于新昌县创业担保贷款的补充通知》,全面规定和落实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工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

  据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为30万元,合伙经营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符合条件并吸纳重点人群就业的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元,但贷款实际额度要经贷款银行对申请人的风险评估后最终确定。同时,文件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放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在贷款贴息上,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申请的贷款按实际发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人员申请的贷款按实际发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给予50%的贴息,对小微企业实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贴息。

  目前,有意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已有10余人,涉及农村旅游、特色餐饮、制造加工等行业。创业担保贷款解决了创业者初期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创业人员的融资成本,降低了创业的门槛,给创客们提供了有益的公共服务,同时也有效推进了我县的就业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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