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县医疗废物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产生医疗废水废物的医院、中心卫生院、门诊部(所)、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查看。
据悉,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机构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各种口腔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在给患者就医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医疗机构也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
为及时有效防止因医疗废物、废水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查处职责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相关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查处整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法治宣传,严防医疗废水、医疗废物传播疾病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详细检查方案,组织人员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邀请检察官给全县100余家大中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法治宣讲。目前,医疗废物、废水查处整改工作已全面启动,县检察院也将适时开展跟踪监督,确保环境与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