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有效管理和控制城区噪声污染,县环保局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重新对我县功能区进行划分,准确定位,精确校准,完成点位的补充和校正监测70余个,调整后的监测点位共110多个。
我县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后总面积为32.75km2,划分的4类功能区分别是1类、2类、3类和4a类。1类功能区面积约为4.59km2,占功能区总面积比为14.01%;2类功能区面积约为16.71km2,占功能区总面积比为51.02%;3类功能区面积约为3.73km2,占功能区总面积比为11.39%;4a类功能区面积约为7.72km2,占功能区总面积比为23.58%。
本次划分在原区划的基础上,各标准使用区域面积均有扩大,主要是因为我县发展迅速,对声功能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成区面积也比原来扩大了不少。除1类功能区片区保持不变外,2类适用标准区域比原区划增加了2个片区,3类适用标准区域比原区划增加了1个片区,4类适用标准区域比原区划增加了11条交通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