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环保局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经过“八统一”事项多次梳理,县环保局确定涉及群众上门办事的主事项13个,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其中4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从原来的平均2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一些事项可以做到即时办理。2018年度共办理报告书项目10个,报告表项目130个,登记表项目169个。
另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我县积极出台了《新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通过“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企业可获得免于环评手续、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等改革福利,同时创新了环保“三同时”管理。2018年度累计办理规划环评备案项目共45个,环评审批管理效能得以全面提升,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