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住宅建设已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型逐步进入小康型。许多较早建设的多层住宅,没有设置电梯,已不能满足市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旧小区内的老年人出行困难问题也亟待解决。经过走访调研、研究讨论,我县于今年5月正式出台了《新昌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开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试点范围为南明、七星、羽林三个街道属地范围内的既有住宅。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房屋性质为住宅或商住,地上建筑在四层或以上;房屋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房屋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申请主体全体业主书面同意。
此外,为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本次实施方案对具体操作步骤进行了全面细化、优化。在服务流程上更人性化。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是业主,因此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取而代之的是给予更多合理和便利的信息。比如,在“能不能加装电梯”前,县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勘察,并给予设计建议,杜绝盲目组织带来的人力物力损失。在加装过程中更公开公平。区别于其他县(市、区)的申请主体2/3或90%同意,我县坚持“申请主体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封闭式小区业主2/3以上业主同意”、社区街道联动、加装内容及总平面图在现场公示等各个环节信息全面公开,充分广而告之。在审批流程上更简便,加装电梯涉及财政、建设、水务、电力、供气、通信等多个部门,为方便办理,申请主体只需向社区提交申请资料,后续工作由县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审,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已有11幢业主代表提出了加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