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绍兴市被列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我县根据市级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工作。
按照“审批流程做减法,服务管理做加法”要求,我县全面梳理改革所涉事项和环节,大幅调整操作流程,建立分阶段审批和并联审批的全新审批流程。目前已有22个项目纳入新系统。审批事项由原先的146项压缩至44项,压缩率达69.4%。同时,通过文件共享和合并重复文件等方式精简审批事项的必备材料,审批事项必备材料从原来的767件减少到81件,网上推送审批资料压缩89.4%。此外,由县建设局牵头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实现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出件”。通过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已从原先的200天左右,压缩至最长87天、最短35天。
下阶段,我县还将建立适应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的监管体系、诚信档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将违法建设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采取限制参与招投标、暂停企业资质升级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对项目审批平台和企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