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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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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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大明市新区第四期公寓安置房(商品房) 购买的通知
  根据新昌县大明市区块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大明市新区四期房屋搬迁工作有序推进,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推出一批公寓安置房(商品房)可供购买,符合条件的被搬迁人可申请购买公寓安置房(商品房)一套,现将公寓安置房(商品房)购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条件:大明市新区四期房屋搬迁中选择货币安置或产权调换方式的住宅房屋被搬迁人。

  二、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120%。

  三、购买价格:按大明市新区四期公寓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计算,基准价为5388元/平方米。

  四、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五、报名地点:新昌县大明市区块征迁工作指挥部(原大明市镇政府)一楼。 六、择房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8:30~17:00,若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程序,择房工作顺延至8月22日。具体择房办法另定。

  七、择房地点:大明市学校初中部教学楼。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缴纳购房意向认筹金人民币壹万元,被搬迁人将购房意向认筹金存入新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或新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大明市分理处,户名: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88886727,凭存单报名。

  2.本次商品房购买不分黄泽江南、黄泽江北,申购者可根据所提供套型自愿选择,本次未参加购房(或者放弃择房)的,将不再安排参加今后公寓安置房(商品房)购买。

  3.被搬迁人不择房可退还意向认筹金,经择房公证后,意向认筹金不予退还。

  4. 8月16日(9:00~16:30)在新昌县大明市区块征迁工作指挥部(原大明市镇政府)一楼接受商品房购买相关政策、技术咨询,发放择房资料。

  新昌县大明市区块征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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