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抓机制、抓队伍、抓学法、抓落实,积极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该局建立健全县委依法治县办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法治新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统分结合”的考评机制,制定出台年度《法治新昌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将乡镇(街道)、单位(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逐步提高分值权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该局抓队伍强责任,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专题”“专章”述职述法。2019年,该局累计收到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报告93份。同时,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是否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19年度,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市第一。
该局抓学法强意识,筑牢法治思维“压舱石”,推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领导点题、部门申报、负责人主讲”形式,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纳入固定议程。2019年以来,共设立学法主题30个,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0次。同时,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三年轮训等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治培训,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此外,该局抓落实强监督,把牢权责行使“定盘星”,将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强化人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政府督查“总盘子”,人员共同参与,结果相互运用,提升督察实效。同时,创新设立“红黄”亮牌五步督察模式,突出督察整改“回头看”,实行整改落实“挂账销号”制度,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责任能到人。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局累计开展法治巡察督查4次,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45个,下发督察通报3期,发出“黄牌”警示1张,提出问题20个,收到整改反馈4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