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雨蓓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从源头控制着手,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使用,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该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并结合当前存量对资产配置申请进行审定(备案),单位不得超数量、超价格购置固定资产,从严控制未制定配置标准的资产。
该局创新创优配置方式,对电脑、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采取“以租代购”模式,即在控制数内,单位按需向指定国有企业租用资产,按租期支付租金,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该局从严审批资产报废。报废固定资产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专业技术部门(机构)出具的资产状况鉴定报告、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和公示结果,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废。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允许报废。
该局还全面落实追责机制。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每年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在“资产云”系统中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形,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后,方可核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