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逸舟
近日,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绍兴市公安局的支持下,破获一起组织淫秽表演案。该犯罪集团组织数十名在线女主播进行尺度极大的淫秽表演,注册用户几十万名,涉案金额达上亿元。从2020年8月至今,县公安局已对3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追缴违法所得千余万元。
2020年,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些充满桃色暗示的一对一网聊APP平台存在淫秽表演。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通过对网络空间的海量线索进行分析发现,这几款APP都是由深圳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开发经营的。经过细致摸排,办案民警掌握了该公司股东和员工嫌疑人身份信息及人员结构。
抓捕时机成熟。2020年8月,县公安局派出精干力量前往广东、福建等地进行抓捕,一举抓获荣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打掉深圳一家分公司。之后,警方乘胜追击,于2020年10月在贵州、浙江、广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等4人。
经查,2019年3月以来,该公司架设多个手机一对一聊天APP平台,在网络发布链接进行推广,吸引用户进入平台与女主播进行一对一视频聊天。在视频聊天过程中,女主播会进行言语挑逗,让男用户充值金币打赏送礼,之后女主播提供淫秽表演,收取的金币会按照相应人民币价值分成。
这个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集团内部架构明晰,各层级分工明确。邓某作为大股东负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向,王某、张某负责平台运行管理,荣某提供亲友身份信息用于注册公司、申请平台收款,蔡某和马某负责公司平台搭建及运行维护工作,杨某负责APP宣传、管理平台客服等,冯某则负责统计平台流水及给主播开工资,几十名女主播则在与男用户视频聊天过程中提供色情表演营利。
“侦办这起案件,取证环节难度比较大。嫌疑人出售个人信息、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网络犯罪,使犯罪隐蔽性比较强。”参与案件侦办的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阚立达告诉记者。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荣某在明知公司直播平台有涉黄情况下,购买亲友、老乡的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公司,并有偿租用他人银行卡、手机卡等为平台搭建支付、提现通道提供便利条件。孙某等25人办理手机卡、银行卡、U盾等供荣某使用,收取相应的好处费。经查,犯罪嫌疑人办理的银行卡,为组织淫秽表演活动结算资金皆在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