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习
4月10日至16日,全县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8起。其中,平台投资类3起、兼职刷单类4起(含一起外来入新人员)、冒充公检法类1起、冒充他人类1起、冒充熟人类1起、网络博彩类1起、网络贷款类1起、网络购物类1起、网络交友类2起、网络游戏类3起,损失总金额达1937341.98元。
发案区域分布:南明街道4起、七星街道9起、羽林街道2起、澄潭街道2起(其中含外地来新人员1起)、小将镇1起;年龄分布:18岁以下0人,18-29岁6人,30-39岁8人,40-49岁3人,50岁以上1人;职业分布:企业员工10人、无业6人、教师1人、学生1人。
值得注意的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共受理1起,被诈骗金额826080.98元,占受理诈骗总金额的42.64%。
吴某报警称其在上班时接到陌生来电,对方称吴某涉嫌一起刑事案件,需联系上海警方处理。吴某根据对方指示添加对方QQ,对方自称办案民警,要求吴某向自己的银行卡内转入一笔金额,后对方要求吴某安装一个防护软件,按对方要求发送指定短信内容到指定号码,并发送类似软件验证的视频。发送后,吴某发现自己卡内金额被对方转走,此时吴某意识到自己被骗。
梅某报警称其在家时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警方,因梅某社保账户存在异常正在调查。梅某便按要求添加对方QQ,对方与梅某进行视频通话,期间发给梅某一个网址,要求梅某进入。梅某点击进入后,看到一张填有自己身份信息的印有公章的文书,因此梅某相信对方,后梅某按对方指示,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及收到的银行验证码发给对方。发送后,梅某发现自己卡内钱被对方转走,此时梅某意识到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1.“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汇款;“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形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逮捕证、传票和涉案信息均无法通过互联网查询。2.“越警管家”服务平台推出的“安心码”(实名认证用户)可以进行远程身份确认,在转账前可以核验对方真实身份,降低被骗风险,请市民学会使用“安心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