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赟 通讯员 王必文
“企有所呼,我有所应;企有所需,我有所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县企业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日前,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县立足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改善法治生态,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努力营造最优法治环境,让每家企业都能享受到最优法治保障的“阳光雨露”。
如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关键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此,我县相继出台了《新昌科技创新20条》《创新驱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以制度刚性执行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开展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努力实现“一体化”执法。
同时,我县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政府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专题述法制度,实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上现场述法模式,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设立“爱企日”,开展“书记县长面对面”等活动,发动“关键少数”带头送法进企业,选派2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200多家规上企业,为他们问诊把脉,化解矛盾纠纷。
我县还积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推进涉企纠纷化解、法治体检等多元服务;成立全市首个“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专区和首家上市企业法律服务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法律顾问作用,实现网格化服务全覆盖;积极探索创新“三级联防”制度,发挥公证“前置预防+固定侵权证据”作用,建立企业“内控机制+警企沟通网络”平台,完善司法“后置干预+打击侵权犯罪”制度,全方位保障我县企业稳定发展。
据悉,我县已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