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新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县政协十届四十次主席会议决定:政协新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下旬在县城举行。
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新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新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产生政协新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四)列席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通过政协新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名单;
(六)表彰2021年度政协工作各项先进;
(七)通过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