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杭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寻梁柏台红色法律思想的精髓及时代价值,用好梁柏台同志作为中国红色政权首位检察长的独特资源,当好“红色根脉”的传承者、守护人,围绕党建引领强、品牌特色强、融合办案强、为民服务强、整体智治强的目标,开展争创“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活动。
今年6月份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系列举报宣传月活动,先后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范围、举报方式等,制作举报宣传窗,在新昌信息港、“新昌检察”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举报宣传,利用新媒体切实提高宣传时效性、广泛性,扩大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6月27日,在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四周年之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城南社区开展举报宣传活动。期间,检察干警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举报宣传册100余册,重点介绍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取得良好效果。
“新昌检察”微信公众号还推出《双创“新”风采》专栏,聚焦“双创”活动,展现“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集体、人物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干事创业、对标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宣传月为抓手,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劲头,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便民、阳光的检察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