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伯元
近日,县农业农村局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评为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这也是绍兴市首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国家农业农村部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经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最终选出8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30个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种业监管执法年为抓手,严打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三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81件,罚没款共21.8579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3件,承办案件多次获评省级优秀案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