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不弢 徐鹏
本报讯 昨日下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昌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查和批准了新昌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新昌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新昌县 2024 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昌县羽林、南明、七星、澄潭四个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补选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关于召开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据悉,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25年1月下旬召开。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议案和县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补选了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高新园区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