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
叶栎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章三良的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宇峰的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贾少翰的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