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宇洁 孟洲颉
本报讯 昨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规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进行逐件审查。
据统计,截至1月24日下午5时,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1件。对收到的17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议全部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在17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城建环保方面62件,科教文卫方面40件,农业农村方面23件,财政经济方面19件,社会建设方面12件,监察司法方面12件,其他方面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聚焦性。办理这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草案,将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