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紧密围绕全县改革深化、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针对性的建议、批评、意见。根据统计,截至1月24日下午5时,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1件。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规定》《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对收到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进行了逐件审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对收到的17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议全部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在171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中:城建环保方面62件,科教文卫方面40件,农业农村方面23件,财政经济方面19件,社会建设方面12件,监察司法方面12件,其他方面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具针对性。代表们在提建议前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调研与思考,每一份建议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反映出代表们对于新昌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热点问题有着更为精准的把握,能够集中力量推动关键问题的解决。二是更富前瞻性。所提建议能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不少是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提出了推进大明市配套建设、加快江北区块核心段建设、提升澄潭街道配套建设等建议,又着眼于共同富裕,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出了乡镇基层区域养老、扶持溪流性鱼类产业、加大村级民政项目建设等建议。三是更有聚焦性。代表们的建议不仅聚焦于新昌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城乡建设、交通管理、农林水利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建议数量占总量的56.7%,而且每一份建议都直指问题要害,旨在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对代表提出的17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会议闭会后交由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解决问题出发,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凡是具备条件的,应积极研究解决;对虽有困难但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向代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