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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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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工伤保险多项待遇上调

  记者 张佳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25年度工伤保险多项待遇上调,调整范围涵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伤退休人员相关待遇,执行时间追溯至2025年1月1日,所有调整待遇将在11月30日前落实到位。

  本次调整重点惠及三类人群:一是2024年12月31日前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4元、117元、110元、103元;二是已享受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0元,多名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2024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和私营范围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三是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和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的,按照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补足差额。其中,无法区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110元的,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补足差额;其他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93元的,按照每人每月93元的标准补足差额。

  此外,此次调整还明确工伤待遇相关配套政策:工伤医疗费用需凭申请表、发票原件等材料报销,第三方逃逸可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且鉴定有护理等级的职工,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享受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相关资格认证按年度开展。

  本次待遇调整是全省落实工伤保险保障政策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的生活保障水平,市民可至县人力社保局咨询详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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