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不弢 张亦文
本报讯 昨日下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职议案,决定任命李永杰为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新昌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会议选举李永杰为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